为了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发挥信息宣传工作的服务保障、督促指导、协调交流作用,提高信息宣传工作的效率和效能,近日,广东深圳报关协会召开常设机构办公会议和会务例行会议,并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对信息宣传工作作出明确具体、切合实际的要求。一是各部门、各办事(服务)处领导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克服各种困难,调动积极因素,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二是自2008年4月1日起,实行信息报送与采用情况通报制度。每月5日前,由行业部统计上月各部门、各办事(服务)处信息报送与采用数量并予公布。规定信息报送与采用情况与年度考核、推先评优活动等挂钩,是衡量本部门、本办事(服务)处及个人工作绩效的一项重要指标。三是各部门、各办事(服务)处报送信息时,必须参考深圳海关信息格式,合理选题,规范编写,并严格按照深圳海关信息报送时限,及时报送,不得延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