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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给予东帝汶等3国部分对华出口商品零关税待遇 

海关总署日前发布《关于给予东帝汶民主共和国等3国部分对华出口商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73号)称,自2008101日起,我国将给予东帝汶民主共和国、科摩罗联盟和刚果民主共和国部分对华出口商品零关税待遇。

《公告》明确,10月起,对进口原产于东帝汶的2908位税目项下的商品、进口原产于科摩罗和刚果(金)的2588位税目项下的商品实施关税税率为零的特惠税率。申报进口享受特惠税率的原产于东帝汶、科摩罗和刚果(金)的货物时,应按照海关要求填制报关单,其“优惠贸易协定代码”东帝汶应填报为“09”,科摩罗和刚果(金)应填报为“05”。

 

信息来源:http://www.ctaxnews.com.cn/syxw/csjd/200810/t20081008_153258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