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有关负责人就开展企业信息核查和数据清理工作答记者问
根据海关总署统一部署,深圳海关近期对所有注册登记企业开展了企业信息核查和数据清理专项工作。昨日,深圳海关企业管理处副处长李松友就此项工作有关情况接受本报记者专访。他表示,深圳关区企业众多,希望相关企业尽早到海关递交相关资料,以便海关后续工作顺利开展。
进一步净化通关监管环境 守法企业将会更加受益
记者:请您介绍海关开展的企业信息核查和数据清理专项工作情况。
李松友:根据海关总署要求,全国各直属海关在6月1日—11月30日期间统一开展企业信息核查和数据清理专项工作。这次专项工作主要针对下列两种企业:(一)截至目前在报关有效期内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以及对外加工生产企业;(二)在专项工作开展期间,需要办理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以及加工生产企业。
深圳海关在本次专项工作中将会采取电话核查和实地核查两种方法核实企业注册登记数据。
记:这次大规模的专项核查工作有何意义?
李: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下,企业经营状况瞬息万变,海关系统中掌握的企业信息很多已经发生变化或者企业已经倒闭,但由于企业没有及时到海关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导致海关数据库无法及时更新,企业注册内容存在失实情况。此外,还存在部分企业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海关注册、企图实施不法行为的问题,这些都导致海关无法确切掌握管辖企业的真实、准确的信息。通过这次专项行动,海关可以真实、准确掌握海关注册登记企业信息,及时更新和丰富企业相关信息,完善企业档案数据,逐步建立全面、有效的企业数据库,从源头上保证企业注册登记信息的真实、准确、有效,为各方面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因此,可以说,这是一次力度很大、影响很深远的工作,相当于对所有企业进行整体过筛、全面清理。通过这次工作,企业的通关监管环境将得到进一步净化,对于守法企业来讲会是一件得益的事情。
11月30日前递交相关资料
六方面资料要提前准备
记:这次深圳海关对企业信息核查和数据清理专项工作的具体安排是怎样的?
李:根据工作安排,我们要求所有相关企业在11月30日前向我关递交相关资料,我关将对企业进行电话核查,通过电话核查筛选高风险企业,并进行实地核查。
记:企业需要向海关递交哪些资料?
李:(一)《海关注册登记企业信息核查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四)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五)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外资企业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对合同章程的批准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以上复印件均应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交原件验核。
企业注册地及金额不同应向不同海关提交资料
记:请问这次专项核查中企业应该向海关哪些部门递交资料?
李:目前深圳海关负责接收专项核查资料的有4个注册海关,具体安排是:
(一)现场业务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海关窗口,咨询电话:0755-82107741)受理以下企业资料:
⒈注册地址在深圳市的所有内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⒉注册地址在深圳市经济特区的外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⒊注册地址在宝安及龙岗两区且注册资金超过3000万美元的外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⒋注册地址在深圳市福田、沙头角、盐田保税区以及深圳市出口加工区、龙岗大工业区的内资、外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⒌注册地址在深圳市的报关企业;
⒍注册地址在深圳市经济特区的对外加工生产企业。
(二)南头海关(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三路28号海关大厦,咨询电话:0755-84397097)受理以下企业资料:
⒈注册地址在宝安区且注册资金低于3000万美元的外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⒉注册地址在宝安区的对外加工生产企业资料。
(三)沙湾海关(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路海关大厦,咨询电话:0755-28948110)受理以下企业资料:
⒈注册地址在龙岗区且注册资金低于3000万美元的外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⒉注册地址在龙岗区的对外加工生产企业资料。
(四)惠州海关受理惠州、惠阳、惠东“三惠”地区相关企业资料。
AA类A类企业只需递交资料
及时提交以免通关受影响
记:海关对相关资料填写有什么具体要求?
李:企业应依照《海关注册登记企业信息核查表》填制规范及《行业分类国家标准》有关要求,如实、完整填制,并加盖企业公章;《海关注册登记企业信息核查表》及《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可在深圳海关门户网站网上服务大厅http//service.customs.gov.cn/default.aspxtabid=12293和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网站http//www.szzw.gov.cn下载,也可前往注册海关窗口领取纸质表格。
记:深圳海关会在本次专项工作中为企业提供哪些便利措施?
李:在本次专项工作中将充分体现“守法便利”原则,对于海关分类管理级别为AA类及A类企业,只需要递交相关资料,海关对其免予核查。注册地址在南头和沙湾两个海关的对外加工生产企业可以通过加贸平台向海关直接发送《海关注册登记企业信息核查表》。4个负责接收企业核查资料的海关将设立专门窗口负责处理此项业务。
记:本次专项工作涉及的企业还有哪些应该注意的问题?
李:由于深圳关区企业数量众多,因此这次专项工作时间非常紧迫,我们希望相关企业能给予高度重视,尽早到海关递交相关资料,以便海关后续工作顺利开展。另外,我想在此给所有企业提个醒,当企业名称、性质、法人和注册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当及时到海关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否则会影响企业正常通关,望广大企业提高对这方面的重视程度,避免因为一时疏忽影响业务开展。
来源:《深圳特区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