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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植物产品检疫新规11月生效 

近日,印尼颁布了《进出口新鲜植物食品安全控制条例》,要求所有向印尼出口的新鲜植物产品必须按照规定准备相关检验检疫材料,由印尼质检部门批准,并在印尼质检部门指定的实验室进行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细菌含量以及金属、沙子、玻璃灯残留物质的检测,全部合格后方可由指定港口进入印尼市场。该条例将于1119生效。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出口企业,要严格按照印尼新条例进行自检自控,提高产品质量,确保在印尼顺利通关。(张家港检验检疫局  周璐 施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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