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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会员单位:
接深圳海关企业管理处通知,请附件所列企业在距通关期限届满40天前到注册地海关办理延期手续。不明事项,请致电(0755)84394215咨询。
附件:需延期企业名单
广东深圳报关协会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