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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
海关总署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启用201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届时该目录将维护到QP系统的商品规范申报辅助系统中,请各会员单位在申报时留意总署商品规范申报辅助系统提示的变化并按照最新的要素要求申报,避免出现漏报或错报商品规范申报要素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