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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报关协会关于交纳会员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广东深圳报关协会章程》第十二条第六款规定,按期交纳会费是会员的一项义务;第十三条则规定,连续2年不交纳会费或无故不参加本协会指定活动的,将视为自动退会。据统计,截止到2015625止,我会会员中有175家到期未缴纳会费。按照《广东深圳报关协会会员年费收缴办法》,请各会员单位尽快交纳2015年会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会费请通过银行转入我会指定帐户(以个人名称或帐号交款的,并请注明交款人所属单位)。帐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广东深圳报关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平路支行

银行帐号:44201562600052502022

款项用途:会费

二、各会员单位可登录广东深圳报关协会网站(http://www.gscba.org/),并在“用户登录”栏登录后,查询本单位会费交纳情况。若此前尚有会费未曾交纳的,请先补交所欠费用后,再交纳2015年会费。

三、按照《广东深圳报关协会会员年费收缴办法》,会员会费交纳标准为:

副会长  10000/

常务理事  5000/

理事  3000/

会员  2000/年。

如有疑问,请与我会综合部联系。联系电话:0755-84399304,传真:0755-84399301

特此通知!

 

                                广东深圳报关协会

一五年六月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