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费缴纳 -> 文章阅读

阅读: 1269

温馨提示(会费交纳)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深圳报关协会章程》第十二条第六款规定,按期缴纳会费是会员的一项义务。据统计,截止20081022,我会会员中尚有66家单位会费交至20076月,5家单位会费交至200712月,91家单位会费交至20086月。

按计划,自今年1026日起,我会将为会员逐步免费开通“全国海关通关信息跟踪查询系统”,向会员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资讯服务。由于该系统为我会统一向全国海关电子通关中心购买,为体现公平,凡会费交至200712月的会员,届时,将无法免费使用该系统。

此外,根据《广东深圳报关协会章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会员2年不交纳会费或无故不参加本协会指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为此,我会诚意提醒:为了确保您在我会的合法权益,使您的正常工作不受影响,请您按时交纳会费。尤其是会费交纳至20086月以前的会员,请尽快办理会费交纳有关手续。

若有疑问,请与我会综合部或行业部联系。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广东深圳报关协会

二○○八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