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 坛 守 则

   论坛是一个进行事务交流和学习的地方,我们要发扬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精神,希望大家利用论坛的良好交流平台,发表疑难见解,交流学习和生活心得,提高自身能力与水平。

  为了使论坛能够保持良好的秩序,更好地发挥作用,确保给大家提供一个文明,和谐的讨论环境,请大家多一份尊重与理解,每个人都从自己做起,共同维护论坛秩序。

  欢迎大家给予诚恳的建议,您的建议将是我们前进的动力。

 

论坛守则,请各位务必共同遵守。

 

  一、 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论坛包含若干分类,发表文章和参与讨论时,请进入相应类型论坛。如所发表的文章主题与论坛类型不相符的,主题将可能被转移至相应论坛或其他处理。

  三、发表咨询主题时,不要多条问题同时提交。

  四、在参与跟贴讨论时,请注意跟贴内容与主题的相关性,如发表的跟贴与主题不相关,将被删除。

  五、如所注册的用户名称或主题文字太长,都将影响论坛版面的美观,请大家注意上述内容尽量精炼简短。

  六、下列内容的主题或跟贴将被删除。
 
 1)多次重复发表同一句话,连续使用动作表情我们将视为恶意刷屏。
   2)故意反复宣传或者明显是商业广告行为。
   3)使用带有性别歧视、种族歧视、个人侮辱、自侮辱、猥亵等不雅ID或者昵称的。
   4)明显破坏论坛的企图或者试验。
   5)故意使用甚至恶意雷同或仿冒现有的ID和呢称,经劝阻无效的情况下
   6)网站认为其他不符合发表内容的。

   七、如果对管理员有什么意见,请写信或在主页留言簿与管理员联系,并尽量保持态度冷静,就事论事,请勿对论坛进行骚扰。